大概到1点半的光景,Jolin说大家分手吧,于是结账,AA制。  

  酒吧门口,Jolin叫了辆出租车,然后回头对我说,这个星期里会给我一个答复的。

  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,我是在最后一天收到Jolin短信息的,她在短信息里面提了三个要求,说我如果没有问题,就可以合租。  

  第一是我不可以经常带朋友包括女友回家过夜,我想这个没有关系,因为我在大学时候的女朋友已经因为毕业而分手了,在上海我基本上是举目无亲,除了那个挺要好的女性朋友,不过那仅仅是朋友,她是有男朋友的,我和她之间是没有可能性的。  

  第二是所有的公共费用都是AA制,不准干涉对方的生活,这个当然是的哦,否则就是同居啦,  

  第三是我要保证我每天洗衣服,不可以让臭衣服污染环境。我想对于这个要求,我的确很难答应,因为我在大学期间就是一个星期洗一次衣服的,不过就因为这个放弃和Jolin同租的机会,我觉得我会遗憾的,于是我回了短信说前面两个要求完全没有问题,可是衣服我承诺可以做到每两天洗一次。  

  但是短信发出的一刹那,我隐约有点后悔了,担心她是否会生气。在担惊受怕了两个小时后,她给我一个回复,只有一句话,"不臭的话可以,臭的话不行",谢天谢地,我立刻回了短信,表示一定照办。  

  经过几个短信来回,她把她家的地址发给了我,并且约定今天晚上去她家看看房子,并要我带身份证和复印件。  

  的确是比我现在临时寄居的地方好多了,在和门口的保安说明来意后,顺利地到了她家的门口,并按响了门铃。  

  开门的是Jolin,里面还坐着一个女孩子,隐约认出是那天晚上酒吧看到过的。Jolin笑了笑,说因为是第一次晚上在家里碰头,所以找个女伴来,我说不介意的。  

  不过在这么亮的灯光下看Jolin,确实和那天的感觉完全不同,今天的Jolin基本没有化妆,高挺的鼻梁,齐耳的短发,显得异常秀气,而最主要的改变是穿着,她穿了一件圆领的休闲T恤,胸口印着吉米的漫画,下身是一条牛仔裤,有点破,还有几个洞,本来应该颓废的感觉,穿在她身上竟然是意想不到的可爱。她看到我不住地打量她,有些脸红,说:"快换鞋进屋吧,别放蚊子进来啦!"  

  于是我才察觉了自己的失态,笑了笑,换了双拖鞋,进入了客厅。不过她一闪而过的脸红,却让我产生了好奇,究竟是怎么的一个Jolin呢,酒吧的狂野,此刻的静娴,真的是一个人吗?  

  房子是两房一厅一卫的,客厅墙壁的基色调是黄色,穿插些橘红色的点缀,卧室都是墙纸,Jolin的那间朝南,粉色墙纸,另外空的那间朝东南,缀花淡蓝色的墙纸,卧室家具都一应俱全,是那种稍微有点复古风格的,空调都有,还是很新的,Jolin的房间里面有台笔记本电脑,应该是她自己的。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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